骗补门如何避免“老子查儿子”

文章出处:美变壳体 发表时间: 2024-01-02 09:43:48

  连日来,山东皇明太阳能公司董事长黄鸣接连开炮,质疑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江苏质检院)联合江苏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出具涉嫌造假的检测报告,骗取国家节能补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江苏省质监局调查处理。这一表态也引发外界质疑,江苏质检院隶属于江苏省质监局,这种类似“老子查儿子”的做法,能否公正客观?

  国内此前出现了多起“老子查儿子”引发外界质疑的案例。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表示,行政系统在司法机关没有条件介入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做出详细的调查,一方面要获取信任,那么,在机制上就必须有一个独立方参与进来。

  今年5月,国家决定实施为期1年的节能惠民工程,对购买符合有关节能标准的电子电器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其中,太阳能热水器首次纳入节能补贴范围,整个行业的补贴额度约40亿元左右。

  6月1日,国家相关部委通知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于6月4日前报送首批产品。15日,首批入围名单出炉:江苏日出东方公司以144个型号的紧凑式太阳能热水器和16个型号的分体式热水器成为最大赢家,山东皇明公司只有两个型号产品入围。

  本月中旬,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召开新闻发布会,质疑日出东方公司与江苏质检院“联手炮制逾百份太阳能热水器检测报告”。黄鸣认为,江苏质检院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拿出上百份检测报告,江苏质检院的检测报告涉嫌造假,涉嫌联合企业骗取惠民补贴。

  针对皇明的质疑,江苏质检院回应:自今年3月4日开始,该院共对29家企业379个品种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了检测,此次只是集中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而已。日出东方也回应称,该公司早在2011年10月1日能效等级国家强制标准公布后就着手准备有关检测工作。

  10月23日,皇明公司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继续提出质疑。10月29日,江苏质检院再次回应。针对皇明公司提出的“检测时间”质疑,江苏质检院承认时间有误,“(检测)报告编制人员错误地把能效报告的检验时间填在了型式检验报告‘检测日期栏’中”。针对“检测地点”的质疑,江苏质检院表示:“部分项目检测在日出东方的实验室完成”,“3月25日开始,我院检验人员携带便携式设备,并利用企业的实验设施,完成了大部分项目的检测”。江苏质检院还承认,这批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

  10月29日,日出东方公司也发表相关声明,不认同江苏质检院“不符合‘第三方’”的说法。该公司表示,企业严格按照检验测试要求提交产品与资料,所有检测都由江苏质检院独立完成并出报告,同时取得江苏质检院出具的报告后,依照国家节能惠民政策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申报,通过了有关机构和专家组审核,证明该批报告符合有关“第三方”的要求。

  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质检总局关注到黄鸣对江苏质检院出具的太阳能热水器检测报告的质疑,质检总局对此格外的重视,已责成江苏省质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处理。

  据江苏质检院官方网站显示,江苏质检院于1982年经江苏省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江苏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