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0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
2020年2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印发
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定义:在装配式建筑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从事构件安装、进度控制和项目现场协调的人员。
2020年2月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住建部印发《新冠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其中建议: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整体式、模块化结构。结构及形式选择第一先考虑轻型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2020年2月2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住建部印发《新冠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其中建议: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结构及形式选择宜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等轻型结构。
2020年3月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文件提到:
1.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联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底江苏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
3.发布实施《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等级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规范装配式建筑发展。
2020年3月1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2020年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计划任务》,《通知》中对装配式建筑做了如下的要求:
1.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2020年内开工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优先列为示范;
2020年3月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文件强调:
1.实现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累计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钢结构装配式农房20万平方米以上;
2.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深层次地融合,加大BIM技术的推广应用;
3.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平台,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全省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理追踪和维护;
4.至2020年底,杭州、宁波、绍兴市新开工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分别达70万平方米、50万平方米和40万平方米以上。
2020年3月2日,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破解建筑业发展难题,快速推进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其中提到,对装配式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2020年3月23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内容强调:
2.抓好建筑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开展农村低能耗农房连片试点示范。
2020年3月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文件强调:
1.2020年主要目标为全省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设达到35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2.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抓好贯彻落实。抓好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实现设区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全覆盖。服务雄安新区开展“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张家口市、崇礼冬奥场馆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指导;
3.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完善节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
4.启动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支持政策和保证措施,指导各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培育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
5.选择2-3个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市,创新组织模式、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项目建设,推动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2020年3月1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内容强调:
1.以唐山市、沧州市为试点市,开展为期3年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每年新建不少于5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2.试点市要以提升住宅品质为核心,研发和推广适宜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三板”体系等部品部件和安全可靠的连接技术,加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探讨研究,加大装配化装修技术产品和BIM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力度;
3.试点市要在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推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支持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规模化示范;鼓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引导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2020年3月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
1.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
2.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00万㎡。其他市(州)在年度新建建筑中明确特殊的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能低于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开工建设1~2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全省新增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有条件地区要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成都、绵阳、宜宾、广安、甘孜、凉山6个试点市(州)要确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示范项目;
4.按照全装修成品交房要求,开展装配式装修项目试点示范,慢慢地提高商品房全装修覆盖率。
2020年2月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工作,内容强调:
1.本次修订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评价标准调整补贴方式,对评价等级达到AA的,补贴每平方米60元,达到AAA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同时将建筑规模要求放宽为1万平方米以上;
2.本次修订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作为新增补贴项目类型,建筑面积要求为0.2万平方米以上,补贴标准定为每平方米300元。
2020年3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措施》的通知,内容强调:
继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2020年3月23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强调: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比较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
2020年2月27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学技术工作要点》,内容强调:
1.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出台支持政策,不断释放项目需求,研究制定强制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成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相关措施;
2.全省较大地市及有装配式建筑基地的城市要以当地政府名义出台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激发鼓励措施,逐步扩大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
3.拓展培育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发挥产业支撑作用。全年力争推广装配式建筑不少于30万平方米。齐牡佳大等有条件的市地,力争年度推广装配建筑面积超过全省年度目标的20%。
2020年3月18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
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试点中,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
2020年3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强调:
1.到2020年,培育6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到2025年培育15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试点城市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编制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等部品部件设计规范、生产技术、产品检验测试、产品性能评定和质量验收等标准;
3.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并将预制装配率等内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
2020年3月13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快速推进我省建筑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文件中强调:
2.积极为本地建筑业企业牵线搭桥,与省内、国内具备装配式建造技术的企业、院校合作,引进先进建造理念、技术,完善管理体制,促进建造方式升级换代,发展一批具备装配式建造能力的企业;
3.2020年,太原市要实现具有装配式、绿色建造能力的企业数不少于30家,其他市不少于2家。
2020年3月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20年建设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要点》,内容强调:
2.确保2020年重庆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主城区达到30%以上;
3.制定出台将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的具体管理细则,确保配套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社会投资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扩大市场规模;
2020年3月17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四新技术与建材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强调:
1.扎实推进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云南省具备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建筑“四新”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法人单位即可申报;
2.符合装配式整体的结构、围护墙、内隔墙、装饰装修和设备管线的部品部件即可。
2020年3月18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内容强调:
1.鼓励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
3.省内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逐步加快建设进度,完善扩大部品部件生产种类、规模。各地要积极培育本地大型商品混凝土生产、钢结构加工、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及部品部件生产等各类生产、开发、建设、设计、科研企业向装配式建筑基地发展,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示范项目带动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
2020年3月1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统筹全省装配式建筑构品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内容强调:
1.将临高县金牌港打造为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智慧建造、智慧城市等为重点的专业化园区,以统筹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的产能布局;
2.今后对装配式建筑构品部件(包括预制混凝土结构(PC)、预制钢结构(PS)、木结构和组合结构)新增产能项目,原则上应统筹集中布局到金牌港开发区内进行建设。
2020年2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内容强调:
1.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60%以上,探索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2.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培育创建1-2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完成2-3项全装修住宅示范项目;
3.启动《宁夏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宁夏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宁夏绿色建筑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区域标准编制。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布1-2批绿色建材产品目录。
2020年2月24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0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内容强调: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指导西宁、海东市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具体政策,加大对青南地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组织编制《青海省轻钢结构住宅技术导则》,结合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加大对农牧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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