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衙门口区域变电站选址契合有关要求
2016年,石景山区政府安排编制了衙门口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规调整方案,该区域首要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多功能用地、绿洲、路途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依据用地特点和修建规划,依照北京市各类修建用电规划目标,猜测所需供电负荷约41.7 兆瓦,折合变压器容量83.4 兆伏安。
在对用地进行统筹研讨的基础上,在衙门口东路以南规划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用地面积为5400 平方米,坐落629地块即此处变电站。2017年1月至2月,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对该项目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咨询收集大众定见。
依据反应定见状况,原石景山规划分局安排修建规划企业回答大众定见,并进行了采信。2017年3月,市政府正式批复该项目控规调整方案。
《城市电力规划标准》《修建规划规划防火标准》等相关规定,变电站(丙类厂房一、二级)间隔民用修建(单、多层一、二级)不该小于10米、间隔民用修建(高层二类)不该小于20米,校园归于民用修建,该变电站用地鸿沟距周边现状、在建小区、校园最近间隔均大于20米。
城市管理委会严厉依照规划和谐北京市电力公司进行变电站建造。加气站间隔民用修建(单、多层一、二级)不该小于10米、间隔民用修建(高层二类)不该小于20米,校园归于民用修建,该加气站用地鸿沟距周边现状、在建小区、校园最近间隔均大于20米。
综上,变电站选址契合有关法令和法规及标准文件方案要求。待主体申报时,也将严厉依照规划要求检查、批阅,并要务施行主体在标准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加大与相邻修建的距离。考虑到衙门口项目棚改范围内在建支路周边有在施项目,工程车辆进出通行的问题,现在暂未展开全面建造,触及路途待周边施工完成后进行建造,未触及路途正在依照方案进行施行。